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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而復得,雖然沒有喜極而泣,但也讓我咧開嘴大大的笑了。

「雖然覺得自己很丟臉,可是我決定要沒有自尊的賴著不走。」這句話被好友說很浪漫,但我找不到浪漫的point在哪兒,我真心的覺得如此厚臉皮真的好丟人。可是也因為這樣的厚顏無恥,我才保住了我那一份珍貴的寶藏。

我從來都是一個自尊心很強很強的一個人。還記得那個冬天,大家都在看我,我極端的認為大家都在等著看我哭,我便咬緊牙根表現的比正常更正常,只能利用低下頭的瞬間將眼眶內的淚水硬吞回肚裡,下課後再躲回房內哭足整夜。還記得那個春末,就算腳痛的快斷了,也不願拖累團隊放棄練習、放棄演出,於是咬緊牙根每隔兩小時就吃止痛藥、塗上厚厚的鎮痛藥膏、將護踝綁的最緊,踩著男人的有跟皮鞋上台跳舞演戲,結束后再立馬讓學姐載去看診然後被醫生罵。

壓力再大,也會說我可以;覺得再痛,也會說我沒事;明明害怕的要死,也會說不要緊張,有我在。是愛逞強,是無法辜負別人的期待,也是因為自尊心太強。所以,只要察覺即將被離棄,就算再不捨、再難受我也會瀟灑的轉身離開,而且會比對方走的更快、更遠。

然而這一次,我卻選擇緊緊抓著,拋棄自尊心的緊緊抓著。我無法捨棄那些回憶,無法想象那些只有一個人的以後,更無法接受我們就這樣成為兩條平行線。尤其是在發現這樣的分離沒有意義,並不會解決任何問題、在發現那些愛分毫不減、更甚當初,我真的無法說服自己放手。

於是,好友的「沒有自尊」的愛情觀突然蹦出,思考一番后決定忠於自己、不再逞強。不逞強,是比逞強本身更難做到的事。緣分未盡,所以還不能放手。我要自己堅持到不能再堅持下去為止。

也許這麼說真的很沒用,但如果分離成真,我真的害怕我會死掉。

寫下這一篇記錄那麼「丟人」、那麼「軟弱」的自己,有個莫名其妙的目的。假若以後真的不幸走到末路,我希望現在這個丟人的自己,能給予那個快死掉的自己一點安慰,告訴自己曾經那麼努力過,不要再遺憾、不要不原諒、不要太痛苦,然後不准自己死掉。

愛情讓人喜悅、讓人驚喜,讓人覺得意外,讓我發現原來我是那麼脆弱的「易碎品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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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uki.Q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